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建築領域分包單位進場審核工作的通知

欄目:行業資訊 發布時間:2022-03-21

各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爲進一步加強建築工程項目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築領域分包單位進場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範審核流程

  分包單位進場前,項目總包單位應要求其提報資格報審相關資料并進行初步審查,初步審查通過後由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進行簽認并将報審資料移交項目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報審資料進行審查,滿足進場施工條件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予以簽認。

  未經項目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同意或審核不通過的的分包單位,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活動。
     二、明确審核要求

  (一)報審材料要求

  分包單位資格審查應包含以下内容:

  1.營業執照;

  2.資質等級證書;

  3.安全生産許可證;

  4.分包合同;

  5.管理人員花名冊及對應管理人員的身份證件、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勞動合同、管理資格證件;

  6.企業納入青島市建築市場信用考核證明;

  7.其他按規定應審查的資料。

  (二)審核要求

  1.分包單位需具有相應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内承攬業務;

  2.相關證件需在有效期範圍内;

  3.管理人員需與分包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4.分包單位需納入青島市建築市場信用考核管理。

  5.其他按規定要求應具備的條件。

  三、有關要求

  (一)專業工程分包除在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二)分包單位通過進場審核後,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變更,特殊情況需進行變更的,分包單位需将變更人員相關資料報項目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

  (三)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進行實名制管理,并設置公示牌對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進行信息公示(詳見《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房屋建築領域實名制管理的通知》)。

  (四)報審材料均需審核原件,并在項目總包單位、監理單位留存經報審單位蓋章的複印件備查。

  (五)通知印發後新開工房建項目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分包單位進場審核工作,本通知印發前已開工房建項目應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善相關審核工作。

  四、監督管理

  (一)項目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做好分包單位進場審核工作,嚴把進場關。施工過程中要強化監督管理,嚴禁出現分包單位實際管理人員與報審管理人員不符的情況。

  (二)各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加強對在建項目分包單位資格審查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青島市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考核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監督整改到位。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3月21日